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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倡專業社工保護留守兒童

2017-08-22
■《意見》提出,要加快發展以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圖為安徽一服務機構為留守兒童舉辦專場電影活動。 資料圖片■《意見》提出,要加快發展以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圖為安徽一服務機構為留守兒童舉辦專場電影活動。 資料圖片

支持孵化工作機構 推進開設農村服務站點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及全國婦聯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指導意見》(民發〔2017〕126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圍繞「引導家庭盡責、充實基層力量、注重因地制宜、強化專業作用」的原則,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導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了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的主要任務:

一是協助做好救助保護工作。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隨訪,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及時發現報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為,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無人監護或遭受監護侵害的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精神關愛和臨時監護照料工作。引導公益慈善力量、相關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質幫助和關愛服務。

配合調解家庭矛盾

二是配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法制宣傳和家庭暴力預防教育,配合調解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矛盾,促進建立和諧家庭關係,引導外出務工家長關心留守兒童,增進家庭親情關愛,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繫和親情交流。

三是積極開展社會關愛服務。協助中小學校和農村社區做好安全教育,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協助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心理、人格健康發展。提供社會融入服務,增強農村留守兒童社會交往和社會適應能力。協助做好農村留守兒童不良行為臨界預防,對有不良行為的留守兒童實施早期介入和行為干預,幫助其糾正偏差行為。

加強專業人才培養

針對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力量薄弱和留守兒童社會工作服務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意見》提出以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為重點,加大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使用力度:一是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鼓勵城市相關事業單位、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街道社區中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對口支援、實習實訓、提供培訓督導等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是積極培育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加快發展以農村留守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可以通過免費提供場所、開展項目合作等方式孵化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三是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建設。推動在農村留守兒童集中的鄉鎮依託民政事務辦公室、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婦女之家、兒童之家、青少年綜合服務平台等現有綜合服務設施設立社會工作站(室)。

四是加強相關單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配備使用。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通過開發設置崗位、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意見》還明確了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支持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加強宣傳引導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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