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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居民重疾險報銷比例提至80%

2017-08-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因應該市的實際情況,上月起下調深圳市困難群體居民的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部分重疾補充保險報銷的起付標準80%,從一萬元(人民幣,下同)降低至2,000元,報銷比例從70%上調至80%。

政策調整前,重疾補充保險支付待遇為3萬元減去一萬元起付線,後報銷70%,重疾實際再支付1.4萬元。政策調整後,重疾補充保險支付待遇為3萬元減去2,000元起付線,後報銷80%,重疾實際再支付2.24萬元。

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自2015年7月起,經深圳市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供養人員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人員均由市民政部門統一辦理重疾補充保險繳費手續,毋須個人自願申請,保費由政府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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