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鎔5項罪名全部罪成。圖為他離開法院。 路透社韓國「世紀審訊」判決終於出爐!三星集團接班人李在鎔涉嫌賄賂前總統朴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昨日被法院一審裁定行賄等5項罪名全部罪成,判處入獄5年。消息拖累三星股價昨跌超過1%,三星表明會上訴。分析指,裁決變相確定了朴槿惠作為受賄人的身份,數百名朴槿惠死忠支持者在庭外抗議審訊不公,擔心朴槿惠會於10月的審訊中被裁定罪成,傳媒形容這是對朴槿惠審判的「預告片」。
除了李在鎔外,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亦裁定三星電子前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4年有期徒刑;前三星電子社長朴商鎮判刑3年、緩刑5年;前三星電子專務黃晟洙判刑2年半、緩刑4年。
韓學者:財閥應感害怕
韓國科學技術院教授張世真表示,今次裁決是韓國財閥歷史的轉捩點,「以往財閥經常獲輕判,不怕法律制裁。李在鎔案立下嚴厲執法的先例,財閥應該感到害怕」。總統府青瓦台對判決罕有地發表官方立場,指根深蒂固的政商勾結利益鏈一直阻礙韓國社會進步,此事應成為切斷這種勾結的契機。
法院認為,李在鎔為了在繼承三星經營權的過程中取得朴槿惠的協助,遂以贊助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為名行賄。朴槿惠要求贊助馬術訓練,實為替崔順實本人索取贊助,法院認為李在鎔和同案的三星涉案者對此心知肚明,故未有採納三星方面宣稱事件由未來戰略室作主的說法。法院亦認為,李在鎔去年2月出席國會聽證會期間,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對馬術贊助不知情,屬於作偽證。
不過,法院亦未有採納特檢組提出的多項理據,包括認為案中賄賂金額只有72億韓圜(約5,003萬港元),而非特檢組提出的213億韓圜(約1.48億港元)。此外,法院認為很難將三星對崔順實名下基金出資的204億韓圜(約1.42億港元)視為賄賂。
被疑刑期短 最高可判45年
法院將事件定性為,三星高層為求朴槿惠支持李在鎔順利接班,而提供巨額賄賂,挪用三星資金,將資產非法轉移海外。法院直言,事件本質是官商勾結,嚴重損害了國民的信任,給社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並以此作量刑標準。法院同時認為,與其說三星主動向總統行賄,不如說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同時考慮到李在鎔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因此縱使李在鎔5項罪名全部有罪,量刑仍適用最低準則。
李在鎔的5年刑期遠低於特檢組原本要求的12年,雖然已是歷來韓國財閥話事人被判的最長刑期,但輿論仍質疑刑期過短。韓聯社分析指,李在鎔的5項罪名理論上最高可判囚45年,5年下限刑期亦屬合理,考慮到同案其他被告都獲減刑,法官直接判處李在鎔監禁5年而不予減刑,已算判得較重。
「足以讓朴槿惠囚終身」
有律師認為,由於李在鎔案與朴槿惠案有直接關聯,因此李在鎔罪成後,朴槿惠受賄罪成的機會亦大增,足以讓她被判終身監禁。律師指,法院認定崔順實與朴槿惠之間有特殊關係,更將賄賂崔氏母女視為等同賄賂朴槿惠,足以成為將崔順實入罪的理據,可說是今次判決最關鍵的一部分。
■韓聯社/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