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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能李河君被取消董事資格8年

2017-09-05

香港文匯報訊 停牌近兩年的漢能薄膜發電(0566)昨公佈,公司董事會得悉證監會已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的頒令,禁止大股東李河君及4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趙嵐、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靜,在若干時間內在任何香港公司擔任董事、直接或間接參與管理。

公司宣佈4項新委任

根據法院民事頒令,李河君不得擔任任何香港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參與任何管理工作,取消資格為期8年;趙嵐及王同渤被判取消資格為4年,徐征及王文靜被判取消資格為3年。

董事會隨即又宣佈4項新委任:盧文端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主席;何小鋒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主席;張秋生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及審核委員會主席;王丹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上述各項委任昨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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