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佔中三丑」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項控罪將於明日提堂受審。曾聲言會「承擔刑責」的「三丑」之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戴妖)昨日在旺角出席一個論壇時揚言不會認罪,並否認拒絕認罪的行為是違反「公民抗命」的精神。他辯稱,自己在「佔領」行動後並沒有「隱姓埋名」、未有抗拒被捕、無迴避法庭傳召,是已經對違法行為「負責」,因此即使不認罪也能算是履行「公民抗命」。有政界人士批評,戴耀廷明顯死不悔改。
反對派昨日舉辦論壇,就政總東翼前地衝擊案和反東北發展衝擊案作「討論」。出席論壇的除了戴耀廷,還有公民黨成員吳靄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社民連成員梁國雄等。論壇內容主要否定法官判詞中對「暴力」的定義,其中戴耀廷在論壇中更聲稱「破壞一洁v不算是「過界」行為,因此不能將此視為暴力行為云云。
他又對「承擔刑責」作出另類詮釋,認為自己已「承擔刑責」,揚言不會就「佔領」期間涉嫌作出的犯法行為認罪。
此外,他還公然煽動市民參加違法「佔領」三周年遊行,並鼓吹市民於10月1日國慶日出來「反威權」、聲援「政治犯」,揚言要讓參加遊行的人數多過看國慶煙花匯演的人數云云。
對於戴耀廷的行為和言論,法律界和政界都予以強烈譴責。
陳勇:一錯再錯無藥可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表示,有些人行差踏錯,但浪子回頭,社會都依然能給予他們改過機會;只是有些人一錯再錯,仍死不悔改,而戴耀廷就是這樣的人,表示他已經 「無藥可救」。
他續指,「暴力」是由法律定義,而不是由戴耀廷定義,認為戴耀廷再鼓吹遊行是想威脅政府,呼籲執法部門等早日將他繩之以法,香港市民早日看清他「反中禍港」的醜惡嘴臉。
柯創盛:冇資格當法律學者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表示,香港的司法體制是完善和成熟的,法官判案水平亦一直受到國際社會肯定,不容戴耀廷等人輕率誣衊和否定,更不應煽動市民上街質疑法官的判決。
他指出,事實上,戴耀廷不斷以政治標準質疑法官判刑,甚至煽動群眾損害本港司法制度的威信,這種行為才是以政治影響法治。他強調,像戴耀廷這樣不斷破壞香港法治的人,實在沒有資格擔任法律學者。
馬恩國:暴力毋須另類解讀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法官的判詞對暴力的定義已經十分清晰準確,毋須戴耀廷的另類解讀。他強調,有關兩宗案件都存在破壞行為,在法律上已經屬於「暴力」範疇,即使戴耀廷所言的「破壞一洁v,在法律上亦是暴力,完全可以作為判刑理由。
至於是否出現更大破壞行為,只是作為加刑理由,因此有關判詞根本無可爭辯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