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員增至32人 醫局衛署各一席交醫專 「官醫比」仍1比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歷時17年仍未能落實的醫委會改革,終有突破性發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時宣佈,特區政府已就醫生註冊條例中的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組成,與相關持份者大致達成共識。在該最終方案中,醫委會成員由28人增加至32人,當中增加4位業外委員,但減少兩位政府委任委員,並轉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醫專),由香港醫專自行選舉產生,由此保證經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人數與由政府委任的委員人數比例維持1比1。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主動向傳媒表示,醫委會改革有三大目的,包括改善處理投訴機制,令病人或病人的家屬提出投訴時,能夠快速得到處理;二是將現時可聘用海外醫生的有限度註冊時限由1年增加到3年;第三是擴大醫委會組成,加入更多業外委員。
她說,各界對該三大範疇內的首兩項並無異議,在擴大醫委會組成方面,各方亦同意增加4位業外委員,由現時的4位業外委員增加至8位。爭拗點在於經選舉產生的委員人數與政府委任委員人數的比例,有醫生組織希望維持1比1。特區政府以往的修訂條例曾建議將原本兩個委任的香港醫學專科學院席位,改由醫專透過選舉產生,令修例後,仍有16名委員經選舉產生,其餘16名委員由政府委任,維持兩者比例為1:1,惟仍未獲各界認同。
經商討,特區政府重新調整方案,決定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各減少1個醫院管理局與衛生署在醫委會的席位,將兩個議席轉交予醫專處理,令醫專席位由原本的兩個增加至4個,當中兩個席位仍由特區政府委任,兩個席位經醫專以自己的選舉方法選出。
林鄭月娥指出,最終結果是整個醫委會委員增加4位業外委員,人數由原本28人增加至32人,醫專委員的數目由兩個增加至4個,原由特區政府委任的委員人數減少兩個,維持特區政府委任委員與經選舉選出委員人數比例為1:1。
林鄭:滿足各方要求
她認為該方案相當妥協,亦可以滿足各方要求。希望條例能盡早呈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落實有關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目的。林鄭月娥補充,相關內容不會出現於今日的施政報告中。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昨日結束澳洲訪問行程後在機場會見傳媒表示,《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於2016年經過三方平台的討論及社會不同持份者給予的意見集合而成。最終修訂條例草案一方面增加4名業外委員。
陳肇始盼醫專添發揮
同時,醫管局1位委任代表及衛生署1位委任代表議席將轉交予醫專處理,令保留醫專原有的兩個委任議席之餘,另外新增兩個新議席。針對新議席,醫專會以自己方法由提名及選舉產生,選舉一定要公平、公開及公正。
陳肇始表示,希望由此加強醫專代表在醫委會內發揮專科醫生的功能和角色,以及加強專業水平。
草案目前處於審議階段,要視乎進度,如果審議完畢,便會排上立法會議程。
現制度與新方案組成對比
政府最新修訂方案共32人(政府委任委員16人及業內選舉產生委員16人)
■政府委任委員:共16人
衛生署:1人
港大:2人
中大:2人
醫管局:1人
醫學專科學院提名註冊醫生:2人
業外人士:8人
■業內選舉產生委員:共16人
業界:7人
醫學會:7人
醫學專科學院:2人
現有制度28人(政府委任委員14人及業內選舉產生委員14人)
■政府委任委員:共14人
衛生署:2人
港大:2人
中大:2人
醫管局:2人
醫學專科學院提名註冊醫生:2人
業外人士:4人
■業內選舉產生委員:共14人
業界選舉產生:7人
醫學會選舉產生:7人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網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