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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科及智慧城市主要措施

2017-10-12

高層督導

■ 成立最高層次跨局跨部門協作的「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領導

八招拓創科

■ 增加研發資源:

■ 5年內將研發總開支佔GDP比率由0.73%倍增至1.5%,即每年約450億元;預留逾100億元大學研究資金;企業研發開支額外扣稅

■ 匯聚科技人才:

■ 注資30億元提供助學金,以吸引港生升讀八大研究課程;啟動5億元「科技專才培育計劃」;增加「實習研究員計劃」資助金額等

■ 提供創投資金:

■ 創新科技署、科學園及數碼港等設有創投資金,為初創企業提供財政支持

■ 科研基建:

■ 繼續推動「港深創科園」和粵港澳大灣區合作;明年上半年推出「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等

■ 檢視更新現行法例及法規:

■ 掃除窒礙創科發展而不合時宜的條文,扶助新經濟發展

■ 加速開放政府數據:

■ 為創科以至發展智慧城市提供原材料

■ 政府帶頭改變採購方法:

■ 採購標準加入創科相關要求,不再單以價格衡量

■ 科普教育:

■ 草擬「計算思維--編程教育」文件,提供STEM(即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相關教學支援、學習資源等

智慧城市

■ 投放7億元立即推展「數碼個人身份」;於選定地區進行「多功能智慧燈柱」試驗計劃;革新電子政府系統開發技術;設立大數據分析平台

■ 資助電訊商擴展光纖網絡至偏遠地區,為近17萬名鄉村居民提供高速上網,盡量達至全民寬頻覆蓋

■ 發展「智慧出行」運輸系統,統一運輸署各種交通流動程式,於2019/20年度起陸續安裝新一代路邊停車收費錶

資料來源:施政報告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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