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降行政成本 改善基金表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強積金推行多年以來,一直被人批評收費高、回報低,積金局於今年4月1日起推出俗稱「懶人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即時降低行政費。積金局營運總監及執行董事羅盛梅表示,積金局於過去18個月仔細檢視14個強積金受託人機構是否有良好管治,力求所提供的產品有更高的「性價比」、更加物有所值,並已督促他們制訂機制,定期檢討所提供的服務、基金表現、收費水平與種類,從而作出改善。
羅盛梅與積金局強積金主管(受託人監理)李啟宏日前與傳媒茶敘,簡介積金局過去18個月監督14個受託人機構必須良好管治的系列工作。羅盛梅指出,全港強積金迄今已滾存至逾7,800億港元,積金局必須監督所有受託人有否將用戶權益放在首位,這也是法例規定受託人必須遵守的營運宗旨。
她表示,已督促強積金受託人制訂機制,定期檢討所提供的服務、基金表現、收費水平與種類,從而作出改善。強積金條例清楚列明,受託人有法定的責任,為計劃成員的利益而非本身的利益行事。
她說:「作為強制性的私營退休金制度的受託人,強積金受託人須較零售基金的受託人更謹慎地履行其責任,必須考慮較長遠的投資回報。」
她續說,過去18個月的巡視工作,積金局已與每個受託人董事局的所有成員會面,了解並檢討他們的營運狀況,監察其基金產品的短線與長線表現,同時向表現欠佳基金的投資經理採取跟進行動,並確保新的強積金基金經妥善評估及審核後,才把它們納入其計劃內。她表示,已要求受託人定期檢討其現有基金是否合乎成本效益,「受託人如有需要,須把投資計劃或基金合併,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效益。」
續循4方面監督服務素質
羅盛梅指出,積金局會繼續循4大方面監督受託人機構服務素質,包括確保投資產品物有所值、董事局分工是否清晰、是否維持有效的監督和績效評估機制、是否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
她指,受託人董事會內擔負監管責任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責任重大,積金局考慮發出指引,要求所有受託人機構董事會要聘請2位或以上獨立董事。
今年4月1日起,所有強積金計劃需按法例規定各自提供一個預設投資策略,涉及基金將由受託人委任的基金經理負責管理,讓成員毋須花時間研究和擔心如何挑選強積金基金。
李啟宏指出,由於今年上半年香港和美國股市造好,預設投資策略表現理想,建議打工仔如出於長期投資考慮,值得選用。
倡打工仔投資策略勿太保守
羅盛梅建議打工仔們如非近期要取用強積金,勿採用過於保守的投資策略,否則以目前長期低息環境,回報率會很不理想,並推薦選用預設投資策略,「由專家們設計的投資方案,肯定比我們自己選擇的投資組合要合理得多。」
另外,積金局將首度舉辦「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工作坊」,並於明日舉行開幕禮,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陳智思、積金局主席黃友嘉均會出席並致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