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富多來新h二期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王火強(左)發現在過去兩年,屋苑逾500多萬現金儲備下落不明。香港文匯報記者何寶儀 攝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寶儀)大角咀富多來新h二期兩年前斥資2,400萬元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工程進入尾聲,卻揭發逾500萬元工程儲備不翼而飛,工程亦爛尾收場。
新上任的業主立案法團指出,懷疑過去兩年每月約25萬元管理費下落不明,現時屋苑儲備戶口僅餘14萬元,更面對逾千萬元的工程費用及官司訴訟費追討。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政府雖有意修訂《建築物條例》,惟新修訂下未有公開財務報表的法團委員僅罰款5萬元,與業主損失的巨款是天淵之別,促請政府提高罰款及判以監禁刑罰,加強阻嚇力。
工程爛尾 疑舊法團落格
樓齡36年的大角咀富多來新h二期分別擁有400伙住宅及逾200伙商舖業主。早前有業主疑舊法團賬目收支不對且拒絕公開賬目,小業主多次索取不果,只好自組團隊參選業主立案法團。
新上任的法團主席王火強昨日表示,經初步點算後,發現屋苑逾500萬元管理費不知所終;另有逾200萬元用作更換商場中央冷氣系統,惟有關工程未經業主大會授權。
王火強解釋,新法團從管理費單據及戶口月結單,揭發舊法團並沒有把原定用於大維修的資金存入指定戶口,反而存進用作日常管理開支的戶口,導致現時工程費不足;而原定每月存入銀行的管理費,則每月約有25萬元以現金支付的費用不知去向,兩年累積逾500萬元。
因無力支付1,100萬元的工程尾數及電費等,大廈日前更接獲「截電通知」。
新法團急忙於本周六(21日)召開業主大會以籌集資金,推算每戶集資1.5萬元。王火強續說,屋苑逾百伙住戶為長者,部分難以支付維修費用,憂無法通過決議,屋苑遭清盤及釘契,「最慘是還在供樓的業主,銀行會Call Loan(追討貸款)。」
王火強表示,早已察覺舊法團財務不清,曾入稟控告法團,至今個人動用30萬元,並跑遍各政府部門仍未能讓舊法團公開賬目,「見不到問題是我(業主)負責,現在為何見到問題,出了聲,還是我負責?」
批條例對小業主保障不足
劉國勳表示,現行的《建築物條例》對小業主的保障不足,允許法團保留小額現金,卻沒有定義「小額」的數目。
他以富多來新h為例指出,舊法團手持大量現金,小業主被蒙在鼓裡,加上目前的《建築物條例》並未規定法團公開財務報表,小業主只能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費時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