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舉辦首個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工作坊。在現行制度下,強積金計劃由強積金受託人營辦,強積金作為一個涵蓋各行各業的強制性退休儲蓄制度,大眾期望受託人謹慎履行責任,以計劃成員的利益為依歸。事實上,強積金條例亦清楚列明,受託人有法定責任,為計劃成員的利益而非本身的利益行事。
一直以來,積金局均以推動所有受託人維持高水平的管治為主要規管目標。為進一步與受託人及業界交流意見,積金局在本月中舉辦首個強積金受託人管治文化工作坊,期望提升受託人的管治水平,更妥善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
超過100名來自受託人的董事局成員、本地金融規管機構以及在風險管理、退休金產品設計和管治等範疇的專家和代表出席當日的工作坊,討論及分享了其對管治框架、風險管理及制衡機制等多個議題的經驗。
積金局早於2014年已開始積極推動受託人建立良好管治。由2014年底至2016年,積金局查訪了各強積金計劃受託人的董事局,討論他們的管治架構及做法,以及向他們推廣更佳的管治及風險管理文化。
其間,積金局觀察到受託人有不少良好管治的做法,包括設有機制監察基金表現,並就表現差的基金作出跟進;定期檢討基金開支比率,並主動擬定計劃以提高成本效益。
監察外判金融服務提供者
同時亦發現一些有待改善的地方,受託人亦已因應積金局的建議採取了措施,包括設立更有效的機制監察外判金融服務提供者(例如基金經理、計劃管理人)、制定計劃提升基金的表現及促使收費向下調。
積金局會繼續在監管事宜上與受託人保持對話,並希望所有受託人攜手合作,為計劃成員提供物有所值的產品及服務,達到「收費低、表現好」的目標。■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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