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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場停售細樽水 環保署籲私企效法

2017-11-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場地自動售賣機於明年2月20日起,停售1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裝飲用水。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出席活動後表示,政府以身作則帶頭做源頭減廢,鼓勵市民多使用場地的飲水機及自攜水樽,希望私人機構效法,帶動社會風氣。

環保署助理署長黃漢明亦在電台節目指,將與康文署繼續討論,希望增設更多飲水機,未來亦會研究是否將停售的飲品範圍擴大。

為了鼓勵源頭減廢,政府場地包括運動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郊野公園、政府停車場、公共運輸交匯處及渡輪碼頭等,內設的自動售賣機將停售一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

政府建議各部門與現時合約供應商商討,盡快落實相關措施。有傳媒翻查立法會文件,指政府場地共有1,540個自動飲品售賣機。

或研港鐵站增設飲水機

黃錦星認為,政府已多管齊下從源頭減廢,如推動膠袋徵費,下一步會研究飲品膠樽及美容護膚品相關膠瓶的生產者責任計劃。

黃漢明表示,源頭減廢是世界大趨勢,政府早前亦發內部指引,要求部門舉行活動時,避免用塑膠樽裝水。

對於有環保團體提議同樣在港鐵站增設飲水機,黃漢明則表示會與包括港鐵等的各企業協調。

當局亦設豁免情況,包括執行特別行動、長時間戶外工作或遇到緊急情況時,須向員工或公眾人士派發樽裝水,應對公共服務或運作需要。

除了政府,港大及浸大今個學年亦在校園內禁售一公升或以下的樽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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