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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須符投資者保障原則

2017-12-16
■歐達禮強調,證監會將密切留意公眾對保障措施的意見。資料圖片■歐達禮強調,證監會將密切留意公眾對保障措施的意見。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港交所(0388)公佈同股不同權諮詢總結,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的首要任務,是要確保所有新做法,都要符合投資者保障原則。他指出,香港是首個主要市場,為同股不同權架構設立特別監管機制,亦了解到新計劃是源自市場擔憂香港會失去內地新經濟股的上市機會,市場認為同股不同權及較寬鬆的第二上市門檻,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確保同股不同權不會成常態

在推出上述措施時,歐達禮表示證監會的首要任務是確保所有新做法都符合投資者保障原則,以及保證香港整體市場質素。他指出,雖然投資者歡迎可投資於更多元化的大型上市公司,以及可選擇是否參與同股不同權的投資,但投資者亦強調要有嚴格的保障措施,確保同股不同權不會成為市場常態,投資該等公司時,亦需要有保護。

證監會又表示,未來改革當中會非常重視這些意見。歐達禮亦強調,證監會將密切留意公眾對保障措施的意見,亦會慎重考慮容許同股不同權上市的條款。

張華峰:建議合理具競爭力

對於港交所建議,持有特別投票權的股東,若離任、身故或轉讓股份,特別投票權將永遠失效,但沒有另設「日落條款」,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這建議仍可合理地限制特別投資權股東的權力,他個人認為可以接受。他又指,有關的條件放在世界上其他市場,也具有競爭力,他希望,港交所未來會規定擁有特別投票權人士,在首次公開招股時須有某個最低水平的股權,以確保他們的商業利益與股東們的利益一致。

上市公司商會:可活化市場

至於港交所建議特別投票權的上限為最多「1股10票」,股東只要持有9.1%特權股份,即可擁有逾5成的話事權。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雖然他傾向設立新板來引入同股不同權形式的上市,但若考慮加快推出市場,該會亦支持在主板納入特別股權上市,最重要是踏出第一步,毋須糾結於一兩個細節。

黃明偉相信,引入同股不同權後,可活化港股市場,吸引到更多公司來港上市。他認為,目前在系統上的配合,問題並不大,最重要是投資者明白買入了甚麼股票,以及自身的權益,政府也需要加強投資者教育。他又認為,同股不同權毋須限制特定行業,只要創始股東認為有需要採用這種股權形式上市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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