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莊程敏) 康宏環球(1019)月初捲入高層涉貪風暴,昨日再有新進展。康宏環球與兩間附屬公司昨發公告指,已就涉嫌被假冒,導致客戶及業務被不當轉移,令公司出現重大財務損失及損害一事入稟高等法院向四名被告人包括:前康宏執行董事王利民、麥光耀、康宏証券投資公司(CIS)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展開法律行動,追究責任及追討損失。
康宏環球指出,當中牽涉其一被告人「康宏証券投資公司」(CIS)並非公司旗下公司。公司與CIS的名稱及業務有相近處,引致混淆,但其實兩者為完全獨立的公司,從無股權或隸屬關係。被告人王利民及麥光耀均曾參與CIS的運作。
訴訟中包括指稱CIS自多年前至今期間,涉嫌假冒公司,有系統地將公司的顧客及商機不當地轉移。公司入稟要求CIS停止假冒活動,以保障公司及顧客的利益。
不排除日後申索增加新被告
公司不排除日後在有關申索增加新的被告或採取其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公司亦關注到CIS有向公眾銷售高風險垃圾債券,以及可能屬不受監管的結構性金融產品等。假冒行為可能會令公眾錯誤地以為公司認可該等產品為適合謹慎投資者的。
追討損害賠償及有關利潤等
康宏指出,為堵塞問題,減低持續損失,公司只得向各被告人追討包括損害賠償、從中賺取的利潤等,並要求法庭禁止被告人繼續不當行為,包括以公司的商號、商標等,假冒公司營運、違反對公司的授信責任、轉移公司的顧客及商機、接觸有關顧客及處理其投資資產等。同時,以上被告人亦在2014年至2015年公司的配售債券活動中,透過秘密協議,不當地將公司發予另一被告人鼎成證券有限公司超過4,500萬元的配售費傳送給CIS。公司向各被告人追討包括損害賠償、從中賺取的利潤等。
康宏又指,於此公告日期,公司執行董事為陳志宏(主席)、陳毅凱、吳榮輝、曹貴子、葉怡福及葉宜君;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汪弘鈞;而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馬遙豪、潘鐵珊、傅鄺穎婷女士、白偉強及甄達華。公司執行董事王利民、馮雪心及陳麗兒已被暫停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