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洪昌說,如果法律職業人的憲法意識增強了,他們依法行政、依憲行政的水平就會大大提高。圖為法官面向憲法宣誓。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相關調查顯示,中國公民的憲法意識尚顯薄弱,對憲法基本精神的了解、理解和運用都還遠遠不夠。專家認為,這與中國憲法作為根本大法,被置於神聖的高台有關,當前亟需加強憲法宣傳和憲法教育,讓憲法中蘊涵的國家、民族的價值與共識融入社會生活,以憲法共識來建立、維護並發展社會共識。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焦洪昌說,憲法意識包括三個層面:一是普通公民的憲法意識;二是法律職業人(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司法工作人員、律師等)的憲法意識;三是政治家的憲法意識。要提高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其中,提高普通公民的憲法意識是基礎,只有普通公民的憲法意識提高了,憲法才能得到根本遵行;提高法律職業人的憲法意識是關鍵,憲法的本質在於保障公民權利,約束公權力,如果法律職業人的憲法意識增強了,他們依法行政、依憲行政的水平就會大大提高;政治家具有政治決策權,他們的憲法意識和憲法觀念對推進國家的法治建設具有更大的推動作用,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政治家的憲法意識和守憲意識,是一個國家法治建設中的重中之重。
領會規範內涵 準確把握法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胡錦光也認為,官員必須認識到憲法與自己的工作密切相關。一些官員錯誤地認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只是一些宏觀性的規定,而自己的工作主要是依據法律,只要把法律學習好、領會好就可以了。法律是依據憲法制定的,法律是憲法的具體化,在法律制定以後,憲法的理念、精神、基本原則和規範內涵即隱含在法律之中。因此,如果不首先學習、領會憲法的理念、精神、基本原則和規範內涵,就無法準確把握法律的內容,也就無法準確地適用法律。
他強調,官員行使權力時必須運用憲法思維處理問題,憲法思維的主要內涵包括人民民主權利思維,政府官員是受人民的委託而行使權力,權力並不屬於自己私有;人權思維,國家的目的、一切權力行使的目的、國家權力運行的目的、一切制度的目的、一切工作的目的均在於尊重和保障人權;制約和監督思維,一切權力都不是絕對的,都是有限度的,都必須受到監督和制約;憲法至上思維,政府行使任何權力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在憲法之下,都不具有超越憲法的特權;正當程序思維,政府官員行使權力都必須按照正當程序、符合正當程序的要求;平等思維,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越性、本質在於社會公平正義,官員行使權力既要保證形式平等主要是社會成員的機會平等,同時也要保證實質平等,對於社會弱勢群體必須承擔起國家的必要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