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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法案過關 全民成器官捐贈者

2018-02-15

自動列入名單 捐贈前須諮詢親屬

荷蘭參議院前日以38票贊成、36票反對,通過「主動捐贈者登記」(ADR)法案,所有年滿18歲的國民若未有提出反對,便自動成為潛在器官捐贈者,等於同意身故後捐出器官。支持者認為荷蘭一直缺乏用作移植的器官,實施法案後將大大增加器官捐贈者人數,但批評者指政府對公民身故後的安排擁有太大決定權。

荷蘭眾議院早於前年已通過法案,在參院通過後,將交由國王威廉-亞歷山大簽署生效。根據法案,政府會向每名未登記為器官捐贈者的年滿18歲公民,在相隔6周內先後寄出兩封信件,詢問他是否願意成為捐贈者,若國民對兩封信均不作回覆,當局便會把他自動列入捐贈者名單,但他在任何時間均可更改意願。

掀爭議 4500人曾要求除名

西班牙早於1979年已設立類似制度,法國於去年1月也提出類似法案。由於荷蘭社會對法案爭議甚大,眾議院前年亦僅以一票之差獲通過,後來更有近4,500人要求從器官捐贈登記名單中除名。為平息爭議,法案最終版本加入一些條款,例如除非離世者生前曾表示不想成為捐贈者,否則其親屬有權決定捐贈器官與否。進行捐贈前,當局亦必須諮詢其親屬。

提出法案的中間派政黨「民主66黨」表示,期望法案可增加全國器官捐贈者比例,減少病人因等不到合適器官移植而死亡的情況。荷蘭腎臟基金會指出,研究顯示其他國家在推行類似制度後,捐贈器官人數增加,形容法案對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而言,是一次真正的突破,令病人重獲新生。荷蘭於2016年上半年,共有57名病人等不到合適器官移植而離世。

民調:

六成人支持法案

目前荷蘭約有40%公民在器官捐贈者名單上登記。兩年前一項民調顯示,逾60%的荷蘭成年人支持ADR。 ■美聯社/法新社/ 德國之聲/《荷蘭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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