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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聯21策深化兩地互通

2018-02-28
■經民聯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將在兩會提交21個建議或提案,主要論及大灣區發展,範圍覆蓋旅遊、商貿、專業服務、創新科技等多個層面。 香港文匯報記者楊佩韻  攝■經民聯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將在兩會提交21個建議或提案,主要論及大灣區發展,範圍覆蓋旅遊、商貿、專業服務、創新科技等多個層面。 香港文匯報記者楊佩韻 攝

全國人大、政協兩會下月將在北京舉行,經民聯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將提交21個建議或提案,包括讓邊境通勤人士只需繳納居住地區的稅款;建議在大灣區設立區內專業資格互認制度;降低本港企業准入限制等。政協委員林健鋒說,經民聯的提案是考慮到實際操作遇上的情況後提出,如邊境稅務通勤條例、深化內地及香港金融互聯互通及旅遊長遠發展等,並認為香港要善用獨特優勢與內地錯位互補、良性競爭及發展,達至雙贏局面。■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佩韻

經民聯昨日舉行2018全國兩會提案記者會,政協委員林健鋒、張華峰、林建岳、盧偉國及首次擔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張俊勇、洪為民及陳亨利均介紹他們的提案。

林健鋒表示,將會與經民聯主席梁君彥聯合提案,包括在稅務政策實施邊境稅務通勤條例,讓邊境通勤人士只需繳納居住地區的稅款;建議在大灣區以「先行先試」方式,設立區內專業資格互認制度;建議取消大灣區內長途電話費用及數據漫遊費用,實現三地電信網絡連通及同城化,真正實行互聯互通。

林建岳認為,香港要善用國際化優勢,帶動區內的旅遊合作發展及一體化,打造香港成為「一程多站」的起始站,並確立香港作為大灣區的旅遊研究中心、旅遊人才培訓及教育基地。他建議大力拆除大灣區人才往還及服務貿易壁壘,如降低本港企業准入限制、便利兩地人員往來等問題,營造良好文化產業環境,同時要善用河套「港深創科園」推動文創企業及科技有機融合。

冀港設「帶路」仲裁中心

盧偉國建議推動內地及香港主要仲裁機構合作,並以香港為基地設立「一帶一路」仲裁中心及體制,處理相關經貿爭議。

他補充,有關體制包括仲裁條款在內,並適用於「一帶一路」各種不同工程項目的格式合同條款。張華峰建議,將香港打造成「一帶一路」人民幣發債平台及建設成亞投行的金融交流平台。

爭取盡早實行「債券通」

張華峰表示,建議設立一個追蹤A股變動的股指期貨,以豐富本地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同時亦能進一步增強本港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地位。他又期望,中央政府能容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商在內地經營「港股通」業務,並將「滬港通」每日105億元人民幣的交易額上限取消,以迎合市場需求。他續說,會爭取在短期內實行「債券通」南向通及建議在互聯互通機制下設立「新股通」,以豐富香港新股市場投資者的廣度。

至於3名首次擔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張俊勇、洪為民及陳亨利亦有新點子。張俊勇建議,整合大灣區理論及實戰資源,打造「灣區青年命運共同體」及宣傳「我是灣區人」的品牌,並發起「千企百校十八區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推廣」活動,推動憲法、基本法宣傳至企業、學校及社區。

倡設灣區領導委會統籌決策

洪為民建議,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領導委員會及半官方協調機構,統籌大灣區發展及決策,又建議優化簽註制度,設立粵港澳大灣區通行證,方便商務及科教人才往返兩地;港澳居民內地身份證則配合內地電子支付需要實名認證的情況,將其優化與內地身份證相近,方便港人在內地進行商業或消閒活動。

陳亨利則說,「一帶一路」不但是互聯互通,更加要民心相通,鼓勵在「一帶一路」營運的兩地企業,特別是國家或絲路基金支持的企業,做好「企業公民」的責任,如擔任「引路人」的角色,又建議這些企業研究及香港慈善團體合作,推動慈善項目,提升國家形象。

經民聯兩會提案摘要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互聯互通 優化配套措施促進人員交流:在大灣區以「先行先試」方式設立區內專業資格互認制度,為區內提供更多有助大灣區專業服務發展的專業人才等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旅遊合作 打造世界級旅遊區:推動大灣區旅遊一體化,打造香港成為「一程多站」起始站,同時確立香港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旅遊研究中心、旅遊人才培訓和教育基地等

■推動大灣區文化產業合作 落實港澳文創企業「國民待遇」:在融資、信用評級、設立創意產業基金等方面

■發揮民間商會力量 助力「一帶一路」建設:包括支持商會建立「一帶一路」華資分佈大數據庫及開展「一帶一路」研究,為華資企業提供智力支援

■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 加強國際商貿合作:利用香港金融商貿平台,促進大灣區企業融資,助力企業「走出去」等

■深化香港與內地創新科技合作:包括善用河套「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在大灣區創新科技方面的帶動作用,推出政策優惠和便利措施,深化兩地創科產業合作,同時鼓勵兩地青少年投身創科產業

■改善環保表現 提升企業競爭力:包括調整整頓步伐,保持區內生產鏈的穩定性,並以科學方式處理環境保護問題

■在香港設立「一帶一路」仲裁中心:制訂包括仲裁條款在內、適用於「一帶一路」各種不同工程項目的格式合同條款

■推動大灣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共建世界級航運航空樞紐:包括參考其他國際著名灣區的成功經驗,成立類似交通管理局的統籌協調機構,同時優化關口通關安排,為建成航運航空樞紐創造無縫連接的條件

■發揮香港資產管理優勢 配合大灣區投融資需要:包括推出政策措施,鼓勵大灣區企業在香港設立財資中心

■優化及深化內地和香港金融互聯互通:包括容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商在內地經營「港股通」業務,並把「滬港通」每日交易額上限取消

■將香港打造成「亞投行」主要營運中心

■把握大灣區金融發展機遇 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善用香港專業服務優勢 全面帶動大灣區服務業發展:包括借鑑香港專業服務管理經驗,提供政策便利,鼓勵香港專業界參與提升大灣區服務業管治水平

■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包括充分利用河套地區,推出優惠政策,打造大灣區科技創新示範區

■加強香港青年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宣傳:包括發起「千企百校十八區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推廣」活動,推動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推廣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

■完善便利港人內地發展措施 推動香港青年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大灣區發展四大建議:包括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領導委員會及半官方協調機構、加強粵港澳三地的跨境交通基建、優化簽註制度及容許就業人士的公積金、保險等在大灣區內自由流動

■建設香港國際數據安全港

■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產業發展:包括讓在大灣區投資設立的港資企業享受「內資企業」同等待遇

■利用香港作為「一帶一路」民心相通的「引路人」:包括鼓勵在「一帶一路」營運的兩地企業,尤其是國家或絲路基金支持的企業,做好「企業公民」

資料來源:經民聯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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