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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倡在京深等地設網上法院

2018-03-13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建議,借鑒杭州成立互聯網法院的經驗,北京、深圳等作為互聯網發展的中心城市,應當盡快設「點」成立互聯網法院。

近年來,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是網絡侵權、網絡欺詐,以及個人網絡信息洩露、倒賣等案件大量發生。2017年,經批准杭州設立了互聯網法院,集中審理涉網案件。

于志剛說,當前網絡的民商事糾紛、違法犯罪類型發生了巨大變化,比如一個網絡小額貸公司一年的放貸量可能達20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一筆貸款平均2,000元左右的貸款筆數、不良貸款率25%左右計算,出現的民事案件數量甚至可達上百萬宗。

「這是任何一個省的三級法院都不敢接、無法承受的案件數量。此類新型案件性質非常清楚,但是案件數字是天量的,沒有法院能有足夠的能力管轄。」于志剛建議,北京、深圳等作為科技創新區域和互聯網發展中心城市,應當盡快成立互聯網法院,多「點」開花管好涉網案。

于志剛表示,互聯網法院並不僅是便利老百姓網上立案、遠程視頻審判、網上送達、節省路費和時間成本,還要在司法管轄權上創新,探索信息化時代全新的司法管轄權模式和規則。「首先是境內跨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其次是跨越國(邊)境的司法管轄,恰當的時候,也探索推動全網空間的刑事管轄。」于志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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