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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築牢奮進新時代的憲法根基

2018-03-13

香港文匯報訊 11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過投票表決,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新華社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對我國現行憲法作部分修改,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大勢所趨、事業所需、黨心民心所向,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文章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提高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

依法修憲 謹遵程序

這次憲法修改,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嚴格依法按程序推進,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共提出數千條建議。這是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過程,體現了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體現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這次憲法修改,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保障實施 推動發展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文章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動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以這次憲法修改為契機,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深入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黨全社會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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