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網議 > 正文

追薪津行管會有責 倘四丑拒還或撇賬

2018-03-21
有網民製圖惡搞小麗向仇思達求饒。網上圖片有網民製圖惡搞小麗向仇思達求饒。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甘瑜) 有報道指,特區政府已去信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開綠燈」容許以撇賬方式處理「瀆誓四丑」羅冠聰、姚松炎、梁國雄和劉小麗拖欠薪津的問題。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日回應指,特區政府只是書面回覆行管會的查詢,指出立法會秘書長的責任,及如果遇到未能追回所有款項時如何處理,但最終如何處理要由行管會去決定。立法會議員方面則持不同意見,有人強調這是原則問題,應當繼續追討;有人認為如果追討開支比討回的費用還多,就需要再考慮。

「瀆誓四丑」被法庭裁定喪失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管會去年曾發信追討4人薪津,但至今尚未歸還,各自涉及約270萬元至310萬元。有消息稱,特區政府上周去信行管會時,沒有提及要追討薪酬,只提出兩項撇賬建議。至於辦公室開支等預先墊支津貼,則仍要求4人退還。

報道又引述立法會法律顧問指,在一併考慮外間法律意見後,均認為若堅持追討而引起法律訴訟,立法會一方有可能敗訴。「瀆誓四丑」中的劉小麗聲言,立法會「不單不應追討」他們的薪津,更稱會回信反追討去年7月上旬的薪津約10萬元。

張建宗昨日在回應傳媒提問時澄清,行管會早前去信特區政府,就若未能追討所有薪津的問題徵詢意見,特區政府遂作出書面回覆,指立法會秘書長在《公共財政條例》的責任,及如果經努力後仍未能追討所有款項,有什麼可行方法可以撇賬。

張建宗強調非「開綠燈」

被問及是否等同「開綠燈」,張建宗強調「不是」,「我們純粹是看目前法例下,實際上的情況和運作如何,去解釋、回應行管會的查詢,這點就是這樣。但決定就一定是要行管會做。行管會亦要盡一切努力去追討,整個精神就是這樣。」

有行管會委員透露,有關消息的判斷並不準確,並坦言行管會內部其實仍未商討,對有關問題仍未有共識。有成員認為追討薪津與否是原則問題,但也有人認為如果請大律師去追討有關費用,亦須考慮開支,可能得不償失,「追討與否,不是一時三刻可以決定。」

葉太:需考慮追討成本

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有關問題要按實際情況處理。她指出,特區政府對凡是追討不到的款項都有撇賬的處理,有時也須考慮律師費和行政費的開支,會否比追討回來的款項更大的問題。她舉「青症雙邪」梁頌恆、游蕙禎的情況為例︰「他們連會都沒有開過,不值得(支取)那些薪津。」至於曾開會的「瀆誓四丑」,則可再作考慮。

何啟明:不追收難交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則認為,有關人等並無資格領取議員薪津,不應該給予的公帑就是不應該給予,若不去追討難以向公眾交代,行管會必須依法辦事。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