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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自決」與「港獨」無異

2018-04-22
■出席學生認真聆聽講者發言。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出席學生認真聆聽講者發言。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勾結外力必引發憲制問題 籲港人勿被政治歪理誤導

香港部分激進派以「自決」等口號掩飾自己的「港獨」本質。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昨日指出,所有將自治歪曲成「自決」的言論,與鼓吹「港獨」並無分別,均為危險的政治主張,倘有人企圖透過外國勢力爭取「港獨」或「自決」,更必會引發重大憲制問題。他呼籲港人不要被這些政治歪理影響,要恪守憲法及基本法,捍衛「一國兩制」並穩健發展。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湯家驊昨日在「紀念基本法頒佈28周年研討會」上表示,香港的前途早在上世紀80年代由中英雙方談判完畢,並通過中英聯合聲明確認了國家設立香港特區的基礎,即「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

自治權源自憲法非「主權」

目前,香港在處理國防外交以外的事務上均享有「高度自治權」,即「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中英聯合聲明亦明確指出,香港是「直轄於中央政府」,因此香港擁有的「高度自治權」,並不等於絕對的自治權或獨立國家的「主權」。

湯家驊解釋了「一國兩制」的憲制依據。他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只是一份見證中英雙方同時確認香港特區回歸中國的文件,中央政府在香港回歸後,不斷透過憲法賦予香港特區在處理各項事務的權力,兌現保障港人在回歸後生活方式不變,及繼續享有並行使各種不同自由的承諾。

他引用了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說明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源自憲法。

湯家驊特別提到近年的「港獨」問題,指國家「主權」及香港「治權」有根本性的差異,任何將「自治」歪曲成「自決」的言論均是危險的政治主張,嚴重違反憲法、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一國兩制」的精神,是一個憲制而非單純是一個政治問題。

他說,「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其實必須同時確保高度自治權,不會被人扭曲,或演變為一種國家獨立的主權,否則這不但違反了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也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 

湯家驊坦言,香港有很多人聲稱要捍衛基本法、要維護「一國兩制」,但他們在談到「自決」時,都並非是在討論「一國兩制」下高度自治的問題,而是在談論高度自治以外的「主權問題」,「同講『港獨』無分別!」

他不希望社會上有人利用與事實或憲法不符的理論支持特別的政治主張,並呼籲港人不要被這些政治歪理影響,偏離香港回歸祖國的初心。

湯家驊還說,任何人倘主張「香港叛離中國」,企圖透過外國勢力爭取「港獨」或「自決」,必會引發重大憲制問題,相信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港人都不願看見這個情況。

須確保高度自治不被歪曲

他重申,要「確保『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必須同時確保高度自治權不被演變成「國家獨立主權」。國家的全面管治權,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權絕不存在矛盾、衝突,更不會出現削弱或破壞「一國兩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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