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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基本法「基因」來自憲法

2018-04-27
■王振民向師生講解憲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王振民向師生講解憲法。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根茂)為加深香港年輕一代對基本法的認識了解,由香港善德基金會主辦的「認識憲法、基本法--與法治同行」系列比賽昨日舉行啟動禮暨全國人大、政協兩會精神分享會,大會並邀得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為現場逾300位師生、家長進行「憲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何要認識憲法」講座,簡明扼要地介紹了中國憲法的產生、主要內容、發展,並對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進行深入淺出的講解,獲得台下雷鳴般的掌聲。他強調,基本法的「基因」來自中國憲法,是中國憲法體制下產生的法律,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明白基本法規定的確切含義,保證「一國兩制」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為逾300師生講解憲法

王振民在昨日於啟動禮前發表了一個小時的講座,主題圍繞「憲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何要認識憲法」,共有來自11所學校逾300名校長、老師、學生及家長出席。

王振民指出,國家現行憲法為「一國兩制」提供了最高憲制依據,而中英談判的過程以及基本法的整個起草過程,就是把香港特別行政區納入到中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憲制體系和架構的過程。他表示,1997年7月1日隨�荌禤a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首先對香港生效的是國家憲法,然後才是憲法的「子法」基本法,他強調「基本法的合法性、權威和效力來源於憲法,沒有憲法的權威和效力,就沒有基本法的權威和效力」。

他續指,香港新憲制的確立是一場「主權革命」,儘管香港的法律基本不變,但憲法變了,國家憲法開始在香港生效,國家取得了對香港特區的立法管制權,制定、修改基本法的權力,規定在香港實行的制度的權力,「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性法律,構建香港新憲制。」

重申中央釋法修法權

此外, 王振民又闡釋了中央對香港具有設立特區,規定在特區實行的制度,包括決定政治體制及其「發展」,制定、修改和解釋基本法的權力,組建特區政權的權力,亦享有對高度自治的監督、授權之權。

他說:「在香港除了要認識了解基本法外,一定要認識了解理解國家憲法和體制,並從國家憲制的高度認識基本法。」他強調,「我們不可能改變基本法的『基因』,基本法的『基因』來自於國家憲法。」

他表示,香港過去40年的騰飛,得益於國家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而國家的憲法發揮了積極作用,「只有國家的穩定,憲法的穩定,香港的『 一國兩制』才能繼續成功。」

他認為,不認識憲法和國家,就很難融入到國家發展的大局中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年輕一代,既是香港的未來亦是祖國的未來,要發展好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資本主義,也要建設好內地的社會主義,這二者沒有衝突,實際上是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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