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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升格「直轄市」後市長選舉一覽

2018-05-17

1994年7月29日公佈「直轄市自治法」,將「院轄市」更名為「直轄市」,同時規定「直轄市」市長由市民選舉產生,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室、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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