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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申署曾批監管疏 促康署改善

2018-06-01

申訴專員公署早於2012年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康文署監管不嚴,訂場制度出現漏洞,間接造就炒賣活動,要求作出改善。當時康文署表示,大致接受報告內容,並計劃作出改善,措施已逐步實施,惟情況持續,只能繼續加強力度。

申訴專員公署在當年發表的報告中指出,公署在兩年內接獲逾50宗投訴,不少針對設施的使用及預訂問題。經調查後發現,康樂場地設施的場紙炒賣情況嚴重,影響一般市民使用設施機會。同時,場地供不應求,訂場制度不完善、監管制度不足夠亦是「炒場」的元兇。

康文署當時回應指,會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將個人預訂設施期限由當時的30天前縮短至10天前,一方面讓租用人更好地掌握能否於租用時段使用場地,減少浪費,另一方面縮短「炒場」者放售場紙圖利時間,打擊炒風。針對足球場「不取場」和成功「執雞」比率偏高情況,亦會取消足球場「執雞」安排。

有關的改善措施已於近年陸續落實。惟因情況持續,康文署需繼續採取措施,包括於今年2月宣佈租用人如取消已預訂的康體設施,「康體通」系統不會即時把有關段節開放預訂,及停止電話預訂服務,防止有人濫用在3天繳費期內進行「炒場」活動。至昨日公佈再推新措施。■香港文匯報記者 高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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