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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主席視察香港一周年之合作篇】法律服務鬆綁 律師北上加速

2018-06-26
■ 香港法律專業人才優勢大。■ 香港法律專業人才優勢大。

兩地聯營模式擴至全國 粵自貿區開放訴訟事務

習近平主席去年視察香港期間,曾高度評價香港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的國際化程度和高效服務,鼓勵業界和內地發揮各自專長,為兩地共同發展多獻策多出力。在習主席見證簽署的《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中,亦專門提到推動香港專業服務事業發展。在中央的關心和支持下,內地特別是廣東與香港專業服務合作相關政策頻頻推出,其中在法律服務業的利好政策包括:內地與港澳合夥型聯營律師事務所設立範圍擴至全國;廣東自貿區的聯營所可聘港澳律師,聯營所的內地律師可受理、承辦內地法律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等。業內人士指出,今後香港專業服務行業北拓將加速,從業人員有更多施展才幹的空間。■文、圖: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國際合作中,香港發揮自身優勢,將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作為專業服務的法律行業,在具體業務操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5月23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四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中,首條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的改革事項即是「擴大內地與港澳合夥型聯營律師事務所設立範圍」。

距離成本大減 中企加快「出海」

在華商林李黎(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主管律師林新強看來,這對香港律所和律師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如果說以前允許在廣東三大自貿片區開設聯營所是開了一個口子,這次就是政策大門的全面打開,香港律所和律師的束縛得以鬆綁。」

他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在「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背景下,兩地企業間合作以及中企「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法律服務需求大增。若香港律所能夠前往多地與當地律所合作,香港專業法律服務將與企業需求無縫對接,時間和距離成本可大為縮減。

聯營初步顯效 允聘港澳律師

內地首個粵港澳聯營所中銀-力圖-方氏(橫琴)聯營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煥江有同樣感受。他認為,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包括在上述各地自貿區內建立合夥聯營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實踐證明,有關合夥聯營已取得了初步成效。相關政策推廣,對於打算進入內地發展的港澳律師事務所來說,將會有更多合作選擇,進而助推三地律師行業共同發展。

該措施出台後,國務院《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公佈,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內地律師受理、承辦內地法律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事務。允許自貿試驗區內港澳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以本所名義聘用港澳律師。

業內人士指出,在相關利好政策推動下,香港與內地法律服務合作將進入全新局面,香港律師深度參與內地事務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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