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A
某大學調查指出,雖然政府努力推動讓座文化。然而,只有約30%香港市民認為讓座文化有改善。
有關注德育的團體認為,政府日後以互聯網及社交平台作為宣傳渠道,重點向「低頭族」推廣讓座文化。
此外,有立法會議員掛出街頭橫額,宣傳「低頭族扮睇唔到(裝作看不見)立法規定市民要讓位」的建議,引起社會熱議。
該議員更建議市民可利用手機拍下不肯讓座或濫用「關愛座」的乘客,再上傳至互聯網,以收阻嚇作用。
想一想
對於培養年輕人關愛社會的價值觀而言,你認為立法規定讓座是否最佳選擇?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8分)
參考答案
雖然立法具有阻嚇性,使市民必須讓座予指定人士,但只是以懲罰手段迫使讓座,市民讓座原因基於避免犯法,未必明白立法背後的意義,難免因法例而順從,變得無羞恥之心,難培養公民意識,
至於以手機拍下不肯讓座或濫用「關愛座」的乘客放上互聯網,等同對有關乘客作出網絡欺凌和網絡公審,亦有侵犯私隱之嫌,這行為本身並不值得提倡。特別是青少年有從眾心態,可能以此為樂,會錯誤地向青少年灌輸不正確的價值觀,未能產生教育意義。
政府及相關交通機構應繼續通過互聯網及社交平台,宣揚正確的讓座文化,雖然有人認為速度較慢,但是培養禮讓及同理心一向是欲速不達,需靠潛移默化,方能達至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此外,有關機構需向外重申,優先座是為了宣揚讓座文化,強調乘客可以坐任何座位,避免社會出現無謂的道德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