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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財至少16年 魯煒被提公訴

2018-07-31
■魯煒被查,彰顯了中央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的堅定決心。圖為山西太原反貪局。 資料圖片■魯煒被查,彰顯了中央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的堅定決心。圖為山西太原反貪局。 資料圖片

成十九大後落馬「首虎」 中紀委指其「目無規矩毫無廉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昨天上午,最高檢發佈消息,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涉嫌受賄一案,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移送浙江省寧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院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顯示,魯煒自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起一路受賄直至落馬,斂財時間前後長達至少16年之久。現年58歲的魯煒是中共十九大後首個被查的重量級高官,被稱為十九大後落馬的「首虎」。

檢方指控,魯煒利用其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網信辦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釋放全面治黨信號

2017年11月21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稱,魯煒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當時距離中共十九大閉幕不過一個月,魯煒成了十九大後落馬的「首虎」。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隨後刊登兩篇文章,解釋了十九大後「首虎」為什麼是魯煒。據文中透露,魯煒涉案事由或在其中央網信辦主任任上,並經由十八屆中央機動式巡視發現線索。文章強調,魯煒被查,彰顯了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堅定決心和必勝信念,釋放了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管黨治黨一刻不停歇的強烈信號。

2018年2月13日,中紀委網站再次發佈消息稱,魯煒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共中央紀委對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

中紀委的審查報告措辭罕見嚴厲。據稱,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妄議中央,干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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