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劉友光)龍眼當造季節,屯門發生懷疑攀樹摘龍眼墮下死亡意外。
一名男子昨晨到福亨村行山期間,疑爬上一棵龍眼樹時失足從10米高處墮下溪澗重傷昏迷,送院死亡。警方列作「送院後死亡」案處理。
男事主陳少波,57歲,被發現時已重傷昏迷,送院證實死亡。陳的家人趕至醫院驚聞噩耗,傷心不已。
據家人稱,少波為東莞人,家中排第四,共有6兄弟姐妹,早年與兄弟3人偷渡來港,其後取得身份證,當時他因報「細數」,實際年齡已有61歲。
少波在港結婚,夫婦育有3名子女,一家五口同住屯門區,少波從事地盤扎鐵,妻子及兩女兒亦有工作,僅兒子在日本進修,一家生活小康。
據悉少波近日無工開,昨日相約友人行山,疑友人因事未能赴約,詎料少波獨自行山期間發生意外,眼看辛苦多年捱大子女,還未享兒女福便去世。
現場為屯門藍地石礦場旁邊福亨村一處有溪澗的叢林。據悉,上址種滿黃皮樹、楊桃樹、香蕉樹、霸王花及龍眼樹等,屬福亨村村民張氏夫婦擁有。
消息稱,昨晨10時許,陳獨自行山途經上址時,因見溪澗邊一棵10多米高的大龍眼樹上果實纍纍,疑爬上龍眼樹時不慎失足從由10米高處墮下水深僅約半米的溪澗重傷昏迷。66歲姓蔡男途人發現報警,傷者由救護車送院證實死亡。警員到場調查無可疑,死因有待進一步驗屍確定。
樹主:不時有人偷果
龍眼樹主張太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訪問時稱,其母親以往是附近石礦場工人,果樹是母親早於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種植,水果全是自用及招待朋友。
昨日事發時她與丈夫不在場,是朋友看網上新聞發現通知,過往不時也有人偷果實,亦有行山者一時貪念爬樹摘水果,曾因有遊人偷果實發生爭執,但礙於報警麻煩,未有追究。
每年7月至8月間起,為龍眼當造季節,龍眼樹上紛紛結滿纍纍果實,龍眼因味道甜美向受市民歡迎,新界不少鄉村的居民也有種植龍眼樹。但過往不時有人爬樹摘龍眼期間失足墮下受傷,甚至死亡意外。
根據資料,屯門醫院腦神經外科每年也會接獲3宗至7宗樹上墮下重傷個案,主要集中在暑假,部分與攀樹摘龍眼有關,另相信還有多宗同類意外,但因輕傷被送急症室經治理無礙出院,未有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