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無業漢前年拖茪p狗在黃大仙下h與另一名男鄰居爭執,其間一刀插頸將對方殺死,陪審團認同被告遭挑釁下而誤殺鄰居,早前一致裁定他誤殺罪成立,辯方求情曾引用容祖兒前司機的兒子追債被殺案。
法官昨在高院指被告大可更理性地應對死者的滋擾,例如報警處理或可避免悲劇,終判被告監禁8年。案情指前年12月22日,男被告黃銳洺(55歲)在黃大仙下h龍慧樓地下大堂,以生果刀誤殺男鄰居辛繼宗(49歲),他翌日自首。被告案發前已有36項定罪記錄案底。
法官邱智立指,被告犯案前遭死者重複羞辱、嘲諷和威嚇,原本可以理性處理事件,當死者亮刀威嚇被告時,可報警處理或可避免悲劇。法官同意案件只涉及侮辱言辭及威嚇,故不算特別嚴重,被告雖有多個案底,但當中並非與暴力罪行有關,故法庭不會因此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