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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提供服務 央行再次處罰逾7千萬

2018-08-07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時隔一周,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再次對兩家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出大額罰單,嚴懲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國付寶、聯動優勢等公司被合計罰沒金額超7,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交易審核不嚴成「幫兇」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介紹,經查實,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國付寶公司還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動優勢公司還存在特約商戶資質審核不嚴、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國付寶公司、聯動優勢公司均引起大量舉報投訴,社會影響惡劣。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國付寶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逾2,217萬元,並處罰款逾2,428萬元,合計罰沒逾4,646萬元;對聯動優勢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逾1,207萬元,並處罰款1,431萬元,合計罰沒逾2,398萬元。

此外,當日支付寶也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政處罰412萬元。

一周前,人民銀行已對卡友支付和付臨門支付兩家支付公司合計處罰約3,475萬元。此次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表示,將繼續認真落實國家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嚴厲打擊網際網路金融亂象,從嚴查處為各類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經濟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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