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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訴人不滿地方裁決 內地最高法院發還重審

2018-09-03

香港文匯報訊 今次香山遊艇的資產爭奪戰官司,其實早在2015年5月已開打。金谷信託當時已向福建省高院申請,對債務人及擔保人強制執行,令該批抵押股份被輪候查封。此後,方東洛及陳玲霞向福建高院,以強制執行的公證文書非法為由,提出執行異議,請求不予執行金谷信託申請的強制執行。在遭到福建法院拒絕後,兩人再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覆議,並在2016年10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福建高院的執行裁定,並將該案發還福建高院重審。事件可謂峰迴路轉。

目前該重審案件,已在福建高院開庭兩次,至今尚無結果。有內地法律界人士指出,金谷信託原本只是債權人及擔保權人,但案情顯示金谷信託為了巨額利益,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撤銷福建高院強制執行裁定的裁決,置之不理,違法直接拍賣債務人的抵押物,還把自己偽裝成實益股東,行使實益股東的權利對外轉讓股份。

港法院助釐清抵押股份權限

他指出,這些拍賣行為並不合法,有關股份應當返還,他又認為,今次本港法院的判決,有助進一步釐清抵押股份並非實益股權,持有抵押股份不具備增加資本等權力。

現今南亞香港得到了香港法院的禁制令,禁止南亞香港擅自增資擴股、非法轉讓股份。在內地因最高人民法院撤銷福建法院的裁定,並發回重審,也給予香山遊艇案件最終有望得到完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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