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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曾哽咽休庭:量刑貼近10年

2018-09-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涉案時24歲的被告鍾紀緣,去年初被捕後原被控一項虐兒罪,至同年8月才被改控3項襲擊所看管兒童及1項刑事恐嚇罪。

案件今年1月16日在區院審理時,主審法官游德康審閱指控案情後,坦言「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麰h兒情況」,當游官進一步得知女嬰一生都處於植物人狀態後,更一度嗚咽至不能說話,需休庭5分鐘走入內庭,待平服心情後繼續開庭。

游官當日指虐兒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以本案現有案情,被告量刑起點或貼近10年,否則公義未必得到彰顯。

游官指該案量刑很大機會超出區院最高判刑7年的權限,萬一女嬰離世,被告更有可能面對誤殺控罪,認為本案應由更高級別法庭處理。法庭最後在今年1月23日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轉往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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