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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路攔巴推跌路人 「熱狗」男女表證成立

2018-09-12
■到庭受審的男被告王曦彥及女被告伍嘉儀。 星島日報提供■到庭受審的男被告王曦彥及女被告伍嘉儀。 星島日報提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自稱曾在《熱血時報》工作男子,與另一名疑是「熱血親子團」成員、盲反小三基本能力研究計劃(BCA)的女子,去年10月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追趕一輛新巴不果,竟衝出馬路阻擋巴士前路,其中一名男途人更遭人推跌,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車長作供指男被告拍打車頭及用身體阻擋巴士,控方指證據顯示兩被告攔停巴士令整個行程延誤約21分鐘。裁判官裁定兩名被告表證成立,今日繼續審訊。

兩名被告分是報稱無業的男子王曦彥(39歲),以及報稱是家庭主婦的女子伍嘉儀(31歲),兩人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罪,王同時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控方指共有10位證人,但最多只會傳召7位證人作供。伍嘉儀並無代表律師出庭。

男途人指兩被告舉動「無謂」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去年10月6日晚上,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SOGO)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妨礙其他使用軒尼詩道行車路的使用者,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受損或遭及阻礙。

控方昨傳召新巴男車長盧國良及遭襲擊的33歲男途人梁偉強作供,又在庭上播放當日巴士閉路電視錄下的兩條片段。盧指當晚11時42分在崇光百貨外巴士站上落客後,將載有約六七十名乘客的2X線巴士駛至中線並停下等綠燈。

未幾突見男被告出現車頭前,表情兇惡地大聲說話及拍打車頭,又用身體阻擋巴士不讓開行,隨後女被告亦出現一同站在路中心阻擋巴士開行。

梁偉強則指,當晚等巴士期間目睹兩名被告在路中阻擋巴士,其他車輛駛過時都要減速,造成阻塞,他認為兩人舉動「無謂」,遂上前提醒兩人留意自身安全及返回行人路,但對方不聽,其間與男被告發生拉扯並一同失平衡跌在地上,男被告一度坐在自己的腹部上。

梁同意自己只想拉走男被告,認為男被告並非想襲擊自己,事後亦有在警察簽到簿上簽署承諾不追究此事。

控方的片段則顯示車長致電公司求助及報警後,男女被告仍站車頭拒絕離開,至11時48分有男途人出現勸止並試圖拉走男被告,但反遭男被告推跌及騎在身上,其後再有一名女途人加入勸止,惟男女被告仍堅持拒絕離開。

直到11時56分警方到場帶走兩名被告,巴士才可在翌日凌晨0時03分繼續行程。

車長:男被告行為「好危險」

辯方指當晚女被告在車長開車離開站頭前已站在車門口,但盧沒有開門讓她上車,男被告追出只是想問個究竟,盧同意沒留意女被告出現,但指男被告的行為「好危險」,又指公司「好似有」教導在安全情況下可讓追上巴士的人上車。盧承認辯方所指2012年加入巴士公司後有5次被投訴拒絕讓乘客上車的記錄,以及有兩次不小心駕駛記錄。

辯方否認男被告有襲擊男途人,以及騎在男途人身上,並在庭上播放當日由另一途人拍下的片段,顯示男被告與一名男途人有互相拉扯及跌地,女被告則在旁叫喊:「救命呀!做咩打我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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