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昨日發佈消息,財政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張少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張少春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權力觀異化,把公權力和影響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
收受巨額財物 對抗組織審查
經查,張少春違反政治紀律,違規打探有關案情,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搞錢色交易,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張少春生活墮落,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違紀違法事實主要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屬於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張少春生於1958年2月,遼寧寬甸人,擁有經濟學博士學位。2006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財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13年4月任財政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