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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法社團罪行及罰則

2018-09-25

非法社團幹事等

■ 任何非法社團的幹事;任何自稱或聲稱是非法社團幹事的人;任何管理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的人

■ 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

■ 可規定該人在5年期間內如無社團事務主任的書面同意,不得成為任何其他社團的幹事,違反命令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非法社團成員身份等

■ 任何人如屬非法社團的成員,或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或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

■ 首次定罪可被罰款2萬元及監禁12個月

■ 第二次或其後被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 可規定該人在5年期間內如無社團事務主任的書面同意,不得成為任何其他社團的幹事,違反命令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容許非法社團在處所內集會

■ 任何人明知而容許非法社團或非法社團成員的集會在屬於他或由他佔用或控制的任何房屋、建築物或地方舉行

■ 首次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 第二次或其後被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煽惑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等

■ 任何人煽惑、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或對他人使用暴力、作出威脅或恐嚇以誘使該人成為非法社團成員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

■ 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

■ 任何人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向他人牟取或企圖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向他人牟取社團費或援助

■ 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資料來源︰香港法例第151章 《社團條例》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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