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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請願促取締其他「港獨」組織

2018-09-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有團體昨日遊行至政府總部,支持依法禁止「民族黨」運作,促請當局以嚴正、強硬的態度取締其他「港獨」組織,並以《刑事罪行條例》起訴「港獨」分子的煽動罪行,以捍衛國家的主權及領土完整,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撐政府滅『港獨』」一行30人昨早在金鐘地鐵站外集合,手持「堅持支持保安局 依法取締『民族黨』」橫額,及「支持依法取締 還我法治之都」、「『港獨』不可有 底線不可越」等標語牌,遊行至政府總部。

指禁「民族黨」大快人心

該團體表示,特區政府早前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正式刊憲列為非法組織,實在大快人心,形容香港市民對此結果期盼已久,認為政府應盡早遏止「民族黨」及陳浩天播「獨」。

團體又認為,「港獨」違反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指任何「港獨」組織或團體均應被依法取締,直言是次取締「民族黨」是打擊「港獨」分子的新開端,希望政府在日後應以更嚴正、強硬的態度依法取締其他「港獨」組織,及以《刑事罪行條例》檢控「港獨」分子的煽動罪行,不讓別有用心者趁機播「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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