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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港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2018-10-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對於《金融時報》記者馬凱工作簽證延期申請被拒問題,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香港特區政府是中國的一個特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管制,特區政府有權就是否批准在港工作簽證延期申請作出決定。

有記者問,關於《金融時報》記者馬凱工作簽證延期申請被拒,這是香港特區政府還是中央政府的決定?有人批評此舉破壞香港保護言論和集會自由的聲譽,你對此如何回應?

發言人:依法行使權利無可非議

陸慷表示,香港特區政府是中國的一個特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管制,特區政府有權就是否批准在港工作簽證延期申請作出決定。

陸慷指出,香港回歸以來,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引下,大家可以看到香港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香港特區政府遵循中國自身的法律,不管是中國國家的根本大法還是香港特區基本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無可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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