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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招活化工廈

2018-10-11

1. 限時3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改裝樓齡15年或以上的整幢工廈,作符合規劃的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但加入額外條件,申請者須將10%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

2. 在位於主要市區和新市鎮的非「住宅」地帶內,容許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放寬最高核准非住宅用地積比率,上限為20%。

3. 容許活化工廈可提供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

資料來源:2018施政報告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岑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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