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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施政報告之安居大計】公私合拓農地 速增公屋供應

2018-10-11
■政府開拓的新增土地上興建的住宅單位,七成會用於公營房屋。圖為公屋地盤。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  攝■政府開拓的新增土地上興建的住宅單位,七成會用於公營房屋。圖為公屋地盤。 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 攝

發展商須交建議書 經多重審批補十足地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尹妮)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施政報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公開邀請發展商與政府合作發展農地,新增樓面面積不少於60%至70%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申請者須向發展局提交建議書,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短中期興建相當數量的單位,申請會交「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考慮,再經城規會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亦要補十足地價。林鄭月娥強調,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同時須在資訊發放上做到適時透明,釋除公眾疑慮。

根據公開資料,私人發展商合共擁有不少於1,000公頃的新界農地,但過去5年城規會審議二十多宗涉及新界土地的私人屋宇發展的改劃申請,由於基建配套不足、規劃考慮因素或地區人士反對,只有7宗獲得城規會同意。

為了地盡其用,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政府會公開邀請「土地共享」申請,申請所涉及的新增樓面面積,將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當中不少於六成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而公營房屋的類別將因應資助房屋政策、土地位置和周邊配套等因素而決定。

須建惠及社區基建設施

申請者必須在建議書中,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其擁有的私人土地上於短中期帶來相當數量的房屋單位,並跟足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機制,向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用途或規劃申請,以及就修改地契補十足地價。

同時,申請者須負責興建支援發展甚至能惠及當地社區的基建設施,費用經政府從成本效益角度審核後,可從地價中扣減。申請者亦須自行統一發展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業權,如基建設施涉及私人土地,政府可考慮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按一貫安排收回相關土地以提供基建。

所有合資格地主可申請

林鄭月娥強調,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讓所有合資格私人土地業權人都可參加,並以一套公開準則和程序處理各個申請及挑選合適的項目,同時需在資訊發放上做到適時透明,釋除公眾疑慮。為此,申請會呈交大部分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考慮,並須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

她續說,會要求發展局為先導計劃設時限和可處理面積上限,以便政府能在短中期處理最具效益的項目,她希望在參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後,於明年推出先導計劃。

政府消息人士進一步表示,「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屬諮詢角色,會有專業人士就成本效益等提出意見,發展商作修改後,再交由行政會議給初步審批,之後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若獲城規會批准,再回到行會作最後審批。

他舉例說,若一幅農地現時可供興建10萬平方米的私人住宅,發展商透過「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建議申請增至100萬平方米,這新增的90萬平方米之中,需要撥出最少六成作公營房屋,其餘可興建私人住宅,但要補足市值地價,若公營房屋中包括由發展商主導興建的「首置盤」,發展商亦要補足地價。

路渠基建可獲扣減地價

至於什麼類型的基建可獲地價扣減,消息人士說,發展商興建道路、渠道、水務及污水處理等相關基建後,費用會由政府審核,再從地價中扣減,但無正面回答哪種可扣減最多。他補充,因應過去有發展商認為政府審批農地轉換程序太慢,政府將會就相關申請簡明指示城規會,期望加快有關程序並建立公平及公開的機制,以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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