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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私募資管新規細則落地

2018-10-24

香港文匯報訊 內地資管新規配套細則出台。中證監本周一晚正式發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和計劃運作管理規定(簡稱《資管細則》),統一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集合資管計劃投資應當採用資產組合的方式,並設定了「雙25%」的比例限制,但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監管規定略有放寬。有分析指出,該新規或將影響近28萬億元(人民幣,下同)規模的資管市場。

放寬私募資管展業條件

中證監介紹,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此次細則主要修改內容包括:適度放寬私募資管業務的展業條件,包括降低投資經理、投研人員數量要求等;允許資管計劃完成備案前開展現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優化組合投資原則、完善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限額管理要求。

設「新老劃斷」柔性安排

值得留意的是,細則按照過渡期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作出「新老劃斷」的柔性安排。在過渡期內,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有序壓縮存量尚不符合《資管細則》規定的產品整體規模的前提下,允許存量尚不符合《資管細則》規定的產品滾動續作,且不統一限定整改進度,允許機構結合自身情況有序規範,逐步消化,實現新舊規則的平穩、有序銜接。

過渡期結束後,對於確因特殊原因難以規範的存量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標準化股權類資產,經證監會同意,採取適當安排妥善處理。此外,考慮私募股權投資(PE)業務特殊性,細則在初始募集期、建倉期、委託資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給予一定靈活性;允許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擔任資管計劃的投資顧問,推動平等准入。此外,還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確賬戶名稱、增加份額轉讓規則等。

四舉措防控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防控方面,一是強調期限匹配,並明確具體要求。二是考慮私募特徵,限制產品開放頻率,規範高頻開放產品投資運作。三是要求集合資管計劃開放退出期內,保持10%的高流動性資產。四是規定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包括延期辦理巨額退出申請、暫停接受退出申請、收取短期贖回費等。

私募資管市場近28萬億

有分析認為,近日中國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規模合計27.77萬億元。也就是說,新規細則或將影響近28萬億元規模的資管市場。有私募證券基金負責人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表示,「券商等傳統金融機構進入市場,會對我們帶來不小的衝擊,因為他們在業務拓展、風控、投研團隊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對普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來說必須作出一定的戰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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