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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Uber合併案仍受查

2018-11-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滴滴收購Uber(內地稱「優步」)合併案相關調查一直備受關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局長吳振國昨日透露,該局正在依據《反壟斷法》及有關規定調查滴滴收購Uber合併案。

雙方未依法申報合併

2016年8月1日,在反壟斷法實施8周年的紀念日當天,滴滴出行和Uber中國業務宣佈合併,有企業公開舉報該合併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同年9月2日,國家商務部收到舉報指上述交易當事方未依法申報,隨即對該案進行反壟斷調查。此前,滴滴方面稱,Uber中國的營業額尚未達到反壟斷相關規定的申報標準。

官方:研究新業態需時

吳振國表示,網絡約車(港稱「Call車Apps」)無論在中國或歐美都是新興業態,市場競爭複雜多變,相關部門正在研究互聯網競爭規律和特點,全面分析評估該交易對市場競爭和行業發展的影響,必將嚴厲查處損害消費者權利的壟斷行為。

吳振國指,市場監管總局作為反壟斷執法機構,高度重視新經濟領域的競爭問題,將根據創新監管方式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對互聯網等新興領域的發展進行監管,為互聯網的新業態、新模式營造一個寬鬆、包容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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