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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十大事 明理護法治

2018-12-31

2018年可謂香港政治續行正軌的一年。面對一些困擾社會多年的亂況,保安局局長首次運用《社團條例》禁止「港獨」組織運作;亂港分子相繼接受法律審訊或制裁、明確了對於涉及暴力的「抗爭」的判決考慮和判刑標準;以「自決」去掩遮其「暗獨」身份的政棍被選舉主任DQ;反對派踩界舉行所謂「初選」,又自己推倒機制;民主黨多名議員為其激進、傷人行為接受審訊。在繼續踐行「一國兩制」方面,國家主席習近平重視指路;《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的訂立,幫助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立法會的撥款在多年的擾攘後,又終於創下了5年新高,意味將有更多政策措施、工程建設可以正式推展;建制陣營兩勝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更為議員注入多一點理性聲音、多一些務實力量。回顧2018年香港政治的十件大事,人們希望可以繼續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在新一年捧出新的成績單。

■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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