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著名歌唱組合S.H.E有一首被廣為傳唱的歌《中國話》,裡面有句歌詞「全世界都在學中國話,孔夫子的話越來越國際化,全世界都在講中國話,我們說的話讓世界都認真聽話。」這裡的「中國話」就是普通話,它是現代漢族共同語,也是全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
「普通話」這個詞彙,在清末民初時期便出現了。1906年,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普通話」這個名稱,而且給它下了簡單的定義:「各省通行之話。」20世紀30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於創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代的普通話的文腔。」後來,黎錦熙、魯迅等對「普通話」都有自己的論述。可見當時學者對此已有一定的關注和討論,但並沒有出現確切的定義。
直到1955年10月,召開了「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才將「漢民族共同語」正式定名為「普通話」,同時明確它的定義。
普通話在於「普遍」「共通」
1956年初,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並增補和完善普通話的定義,沿用至今,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其實「普通話」的意義很簡單,就在於「普遍」和「共通」。
「全國通用」寫入憲法
推廣普通話,是一件有意義但不容易的事。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將語言政策寫入憲法,反映出國家高度重視推廣普通話的工作。但對於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而言,推廣一種在全國範圍內能夠方便彼此溝通的語言,施行起來有很多實際困難。
根據《中國語言文字事業發展報告(2017)》指出,中國目前有56個民族,存在超過100種語言,分屬漢藏語系、阿爾泰語系、南島語系、南亞語系和印歐語系;有29種文字,包括漢字和28種現行使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漢語又包括北方方言、吳方言、贛方言、湘方言、閩方言、粵方言、客家話等。
複雜的語言文字狀況,推行普通話十分必要。但《報告》也指出,普通話在全國的普及率,2000年為53%,2015年約為73%,68%的國民掌握了漢語拼音。數字反映,推廣普通話,仍然任重道遠。
總之,普通話很「普通」,因為它要便於全國範圍內推行──或許下次可以談談它在語言學習上的優勢──它以自身的「普通」,讓普通話的地位變得不普通。
■金夢瑤博士香港教育大學中國語言學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