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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國歌三元素 場合意圖行為

2019-01-27
■聶德權表示,國歌法定罪門檻高,絕不會出現「鰜袕ㄓ內j」的情況。資料圖片■聶德權表示,國歌法定罪門檻高,絕不會出現「鰜袕ㄓ內j」的情況。資料圖片

非存心唱到走音毋須負刑責 聶德權:唔會「鰜袕ㄓ內j」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立法會上周三首讀及二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正式進入立法審議階段。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表示,國歌法的立法精神是要提倡市民尊重國歌,而非懲罰市民為目的。根據法例,是否構成侮辱國歌罪行要根據3個元素作判斷,包括當時是否公開場合、是否有意圖侮辱、是否做了一些侮辱國歌的行為,定罪門檻相當高,倘唱國歌時走音或唱得不好,只要並非存心侮辱,絕不會出現「鰜袕ㄓ內j」的情況。

聶德權昨日在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出,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並受基本法保障,惟言論自由亦要有合理的限制,不應透過侮辱國歌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觀點。特區終審法院在1999年的國旗案的判決中,強調對一些言論和表達自由施加合理的限制是符合基本法,而國歌法並沒有限制市民表達的意見或政見等的內容,而是對表達方式有合理限制。

立法旨在尊重 重點不在刑罰

他重申,《國歌條例草案》重點不在於刑罰,更不是要「強逼」市民去「歌頌」,而是希望通過有關國歌奏唱禮儀的指引性條文,引導市民在奏唱國歌的場合要舉止莊重和遵守肅立,表現出對國歌的尊重,而這方面並沒有罰則。

聶德權指出,法例中的罰則,主要針對的是兩種行為。一是不當使用國歌,二是公開及故意作出侮辱國歌的行為,而是否構成罪行需要根據3個元素作判斷,包括場合、意圖和實質行為。同時,法院在處理案件時,亦會視乎事件發生的場景及背景,判斷有關人等是否已違反了有關罪行。

他強調,如果市民在奏唱國歌時走音或唱得不好,只要並非存心侮辱國歌,有「自然的尊重」,市民的生活不會受到影響,更不會有所謂「誤墮法網」的情況,相信日後隨茠k庭個案累積,原則和界線將愈見清晰。

學生頑皮涉案 先由校本處理

針對學校教育方面,聶德權表示,倘有學生因頑皮而在學校作出侮辱國歌的行為,會先根據香港的教育機制及體系由校本處理。他相信校方有能力處理及做好相關的教導工作,引導學生尊重國歌,希望教育學生認識國歌的歷史及精神。

至於網上對國歌的二次創作,例如更改歌詞會否違法等,聶德權認為,國歌的歌詞十分清楚,因此不應篡改歌詞。如在創作的作品中有部分的內容採用國歌部分歌詞或曲譜,則會視乎整份作品會否讓人認為是國歌,或讓人覺得屬於貶損國歌,再判斷是否觸犯法例。

國歌法的檢控期以罪行發生後兩年內,以及警方要在一年內提出檢控,並以時間較早者為準,引起了不少人的討論。

聶德權指出,作出檢控當然是愈早愈好,但涉及侮辱國歌的個案,一旦涉網上發佈,調查需時,延長檢控期讓警方可仔細搜證,是從實際需要出發所作出的決定,並沒有政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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