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發有七人車非法載客往廣東惠州。講明無貨只載客 司機照「接單」 最遠一程收費2100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劉友光)鑑於白牌車非法載客情況日趨嚴重,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更可能沒有第三者保險。警方由本月初起,連日展開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執法行動,派員喬裝乘客在全港多處地點租用白牌車,聲明只是載客而非載貨,但仍有多名司機接單,當中包括由香港往內地惠州跨境長程租車服務,收費2,100元;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9名涉案司機及扣留相關車輛調查。
被捕19名男司機,29歲至60歲,涉嫌「非法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罪名,全部暫准保釋,須於2月下旬至3月上旬返警署報到;涉事車輛則被拖往小蠔灣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調查。
荃灣去惠州 離境前拉人
據悉,港島總區、新界南總區、新界北總區、西九龍總區及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由本月10日起展開全港性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執法行動,派員喬裝乘客透過互聯網、手機程式及電召服務等途徑「放蛇」,當中包括網上平台「LALAMOVE」及「GOGOVAN」等,雖然「放蛇」人員事先聲明只是載客而非載貨,但部分司機仍然接單,人員在到達目的地時表露身份採取拘捕行動。
截至日前行動結束為止,人員順利「放蛇」租用4輛私家車及15輛輕型貨車,每程車資收費約85元至2,100元不等,視乎路程而定,部分白牌車收費較的士收費為低;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9名涉案司機及扣留有關車輛調查。當中收費最高的一宗案件,是新界南交通部特遣隊人員假扮乘客,透過WhatsApp租用一輛有跨境牌的七人車由荃灣前往內地惠州,司機要求2,100元車資,特遣隊人員在七人車離境前表露身份,拘捕涉案33歲姓朱司機帶署。
警: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交通總部警司林志平表示,合法經營的車輛都有經運輸署發出的出租許可證,並張貼在擋風玻璃位置,市民亦可向運輸署查詢所租用的車輛有沒有許可證。林重申,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可能沒有第三者保險,萬一意外發生,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會失去應有的保障,有關涉案車輛的車主亦須負上刑事責任,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