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青年不滿女友遭染毒癮兄長當街喝罵,以及「毒兄」過往以暴力對待母親,盛怒之下,買來剪刀狂插兄長面頰和頭顱。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有預謀犯案,縱使法庭同情其家庭遭遇,以及居住環境迫致家人常爭拗,但決不能姑息任何人以暴力解決問題,遂判入獄20個月。
任職電腦技術員的被告黃富杰(21歲),昨獲家人包括當日遇襲的兄長黃英強(32歲)到庭支持,兄長更一度欲親自向法官求情。
辯方指,兩兄弟對案件影響社會安寧感到抱歉,解釋被告購買剪刀只是應兄長要求,方便將食物剪細供年邁且有進食困難的母親食用,被告只因一時衝動犯案。另外兄長的傷勢已完全康復,亦已原諒被告,兩兄弟的關係亦因本案得到改善,承諾會維持家庭和諧。
法官游德康判刑指,被告曾發短訊向女友指「我有咩事,你照顧自己」,繼而購買剪刀並乘的士返家施襲,是有預謀犯案。此外用剪刀襲擊他人頭顱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法庭必須嚴肅看待,且被告在施襲後仍手持剪刀追逐血流披面的兄長,幸最終被女友和途人阻止。
官:同情遭遇 不能姑息
游官指,香港人口稠密,居住環境迫致家人常爭拗,被告因目睹有吸毒癖好的兄長常以言語和肢體暴力對待母親,卻未能保護母親,因而感到無助和沮喪,憎恨兄長。
縱使法庭多麼同情被告家庭遭遇,以及考慮到事主對母親態度如何惡劣,但決不能姑息任何人以暴力解決問題,在考慮所有求情因素後,將刑期由判刑起點39個月大減至20個月。
案情指,去年1月24日被告的兄長黃英強在元朗朗屏h遇到被告的女友,遂喝罵她破壞兄弟情。
女友致電被告求助,被告在電話中聽到喝罵聲,即趕至以剪刀及拳頭襲擊兄長的面頰和頭顱,事主經送院證實眼、臉、鼻、嘴、耳、頸及左手指受傷,被告在警誡下稱:「佢鬧我女友,我一時衝動,咪用新買嚜ヶ霽﹋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