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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發制度創新試行辦法

2019-04-17
■南沙現時的景象。 資料圖片■南沙現時的景象。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在南沙自貿區掛牌四周年成果發佈會上,南沙區管委會副主任潘玉璋公佈了全國首個《制度創新促進試行辦法》(下稱《創新辦法》),首次從政府層面提出了制度創新的定義、主體和涵蓋領域,明確了制度創新工作的職責分工、基本程序、激勵保障和監督措施。

潘玉璋還透露,南沙今年已成立廣東省首個創新工作局,組建了專業化創新團隊,完善了創新工作體系和業務體系。他強調,《創新辦法》規範了制度創新基本程序,包括創新登記、組織實施、評定評估、總結推廣等。提出對制度創新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探索建立創新成果知識產權保護激勵機制等獎勵激勵機制。

明確容錯糾錯機制

同時,也明確了制度創新容錯糾錯機制,制度創新工作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於追究相關責任。

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院研究員,南沙制度創新評估項目組副組長牛志勇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創新辦法》的出台彌補制度創新在評價篩選和管理體系建立上的空白,其從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責、制度實施的基本程序、激勵保障和監督措施等方面給予了更加科學的管理方法,在堅持大膽試、大膽闖和自主改的前提下,更加科學地對制度創新給予了保障,從而能夠促進創新制度在產生、實施和監管過程中得以更好地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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