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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預防犯罪工作條例5月實施

2019-04-16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簽署命令,發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預防犯罪工作條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圍繞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堅持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聚焦服務備戰打仗,深刻把握預防犯罪工作特點規律,科學規範預防犯罪工作基本任務、職責分工、主要措施、工作制度、防範重點,對於維護部隊高度集中統一和安全穩定、鞏固和提高戰鬥力、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修訂的《條例》,分總則、職責、主要措施、工作制度、工作重點、戰時預防犯罪工作、獎勵與處分、附則,共8章94條,是做好部隊預防犯罪工作的基本依據。

逐級細化任務分工

按照軍委管總、戰區主戰、軍種主建總原則,《條例》科學界定軍委政法委員會、各級黨委、戰區級以下單位黨委政法委員會、軍政主官等在預防犯罪工作中的職責,逐級細化任務分工,構建黨委主責、政法部門主管、機關各司其職、官兵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總結近年來部隊新鮮經驗,研究提出預防嚴重暴力犯罪、涉槍涉彈案件和職務犯罪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有關要求以及軍隊實行黨的問責工作規定,增加「履職問責」和「案後追責」條款,壓緊壓實責任鏈條,確保工作末端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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