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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籲「安心」向公署投訴

2019-04-2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 ) 藝人許志安和黃心穎的「安心偷食」事件引發車廂私隱爭議。前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建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應主動調查全港約8,000輛已安裝攝錄裝置的士,研究是否違反私隱條例,並作出權威判斷和指引。現任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晚就發出聲明指,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資源巡查8,000多輛被報稱裝置攝錄器材之的士,呼籲在事件中受影響人士向公署投訴,查找真相。

蔣任宏昨日在港台節目《城巿論壇》上表示,的士有別於其他交通工具,車廂屬半私人空間,內裡只有司機屬陌生人,乘客或期望有相對較多的私人空間。他個人認為車廂內安裝攝錄裝置的做法不可取,並指香港情況不同外國,的士罪案率極低,若全面安裝攝錄裝置,恐令香港成為監控之都。

他又指,的士安裝攝錄裝置有機會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要公平收集資料的原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應主動調查全港約8,000輛已安裝攝錄裝置的士,研究是否違反私隱條例,並作出權威判斷和指引。

黃繼兒昨晚發表聲明指出,自2016年起,公署已多次就的士安裝攝錄系統引起的私隱問題,與不同的立法會議員、的士業團體、業內工會、運輸署及其他相關的持份者團體會面或聯繫,並根據《私隱條例》,闡述有關議題在個人資料私隱層面上的影響。而的士安裝攝錄系統的目的是防止罪案及避免司機與乘客之間的爭議,對雙方皆為保障。

無投訴難主動調查

他表示,公署作為監管機構,一直推動遵守資料保障法例和國際做法,在守法合規的同時,不應窒礙經濟及資訊和通訊科技發展。私隱權的限制只有迫切需要下、有其合法目的並且不逾越合理的比例,才能被接受。

他強調,「整個事件,最能準確說出箇中事實的不是傳媒,卻是資料當事人,或稱受害人。在找不到司機和受害人不選擇向公署投訴及類似事件並未普及的情況下,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的資源巡查8,000多輛被報稱裝置攝錄器材的的士,旨在偵查一名人士公開承認在的士內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私人行為。」

他又指,今次偷拍事件中,該名收集及使用有關錄像的資料使用者,可能是司機,現時身份未明。他呼籲事件中受影響的資料當事人向公署提出投訴,以提供有關資料。公署接獲投訴後,定當處理並查找相關事實,以確保作出公平的執法。

他提到,相關政府部門正草擬有關的士已安裝攝錄系統政策和指引,公署將繼續予以配合,以達《私隱條例》下保障個人資料原則的要求。而公署亦已就安裝攝錄裝置或閉路電視前應遵守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一般原則刊發指引,早前亦發予業界組織。公署會繼續加強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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