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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界 行政司法把關 充分保障港人

2019-04-28

陳健波:對保險業無不良影響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表示,他認同逃犯條例的修訂是合理的,個人支持修例,而保險界對是次修例亦無太大意見。尤其是在剔除了9項罪類之後。他強調,逃犯條例針對的是嚴重罪行,只要正正當當做生意,保險界毋須擔心修例後會有「不良影響」。

謝偉銓:免港淪逃犯「避風港」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指出,逃犯條例主要是針對嚴重犯罪,處理香港與現時未簽訂協議的國家及地區之間的移交逃犯事宜,避免香港成為逃犯的「逃避港」或「避風港」。

他續表示,需要引用逃犯條例的案件,所有個案都是個別看的,也是有要求的,是需要嚴格按照程序走流程的。他強調,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只是同意啟動程序的基礎,有關請求必須經過法庭程序,包括法庭審核案件等,而被告本身亦可以提出抗辯。

盧偉國:政府從善如流抵讚

經民聯主席、來自工程界的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提到會對移交逃犯的程序啟動嚴格把關,法委會亦會要求政府解釋清楚移交逃犯的程序,包括特首會考慮什麼情況再啟動移交,根據什麼來決定是否啟動程序。

他指出,在逃犯條例的修訂過程中,政府不斷聽取建議,從善如流,包括將商業相關的9項罪類剔除,以及列明只可處理判監3年或以上的罪行。目前有意見認為,有關判刑時間可以再提升,他相信法律委員會接下來將就相關問題進行討論。

至於追溯期問題,他認為逃犯移交不會沒有追溯期,因涉案者本身就是在之前犯了罪,才會形成逃犯問題,「因此完全沒有追溯期是不切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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