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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指客人拒放追蹤器 偵探社:無非法「勾線」

2019-06-04

被指有銷售人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私家偵探社,該社負責人昨在海關採取行動後,證實有一名高級調查主任獲邀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他強調職員在給予顧客簽署的文件中,並無白紙黑字的承諾會以全球衛星定位(GPS)追蹤目標,而就算為顧客提供GPS追蹤,亦只是以外置追蹤器進行追蹤,並需顧客配合將追蹤器暗藏目標人物的車上或手袋內,但該顧客無法配合,不排除有人因此「不忿氣」而作出報復,他不滿海關未調查清楚便上門拉人。

該偵探社負責人續指,今次事件中委託他們的顧客懷疑前妻曾找人向他淋鏹水,故此要求偵探社對前妻進行跟蹤監視和搜證,偵探社曾按要求作出8天的跟蹤記錄,每天收費9,000元,即合共收取了約7萬多元,其間顧客曾詢問有否提供可勾取其前妻手提電話信號進行定位追蹤的服務。該社當時已明確表明沒有,並說明該做法屬犯法行為,該社只能提供有限度的追蹤定位,即需顧客自購GPS裝置放在目標人物的車輛或手袋內進行追蹤定位,而有關計劃最終亦無法實行。

至於其偵探社網頁提及的衛星定位智破不忠「叛侶」婚外情真實個案,負責人解釋稱當中所指的衛星定位亦是以外置追蹤器進行追蹤,並不涉及非法勾取他人手機信號行為。

而今次亦是該偵探社首次遭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投訴。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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